活動名稱: |
藥學系畢業後中藥實習課程 |
活動類別: |
推廣教育課程 |
開放對象: |
教師 職員 附醫 校外人士 109學年度起入學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藥學系,畢業後取得藥師資格者或藥學系畢業後欲進行中藥實習者。 |
報名時間: |
2025/01/23 11:00 ~ 2025/12/31 12:00 |
活動時間: |
2025/12/31 08:00 ~ 2026/12/31 23:55 |
活動地點: |
實習場地 |
活動內容: |
▲班別: 藥學系畢業後中藥實習課程 ▲實習課程時間: 依學員及合格實習單位時間進行安排 ▲課程內容及目標: 衛生福利部已於民國109年5月28日公告衛部中字第1091860623號文、教育部同步公告臺教高(五)字第1090072630A號文,修正「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109學年度起入學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藥學系,畢業後取得藥師資格者,應於畢業前或畢業後修滿17個中藥課程學分及160小時中藥實習,並獲有證明文件,始得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畢業後藥師欲進行中藥實習,得向各該大專校院申請實習,由大專校院協助媒合至合格實習單位進行實習。 ▲指導教師: 中藥實習單位之中藥實習指導教師 (領有有效中藥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書或中醫負責醫師訓練之中藥學指導教師資格證書或臨床醫學指導教師資格證書。)
▲招生對象: 109學年度起入學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藥學系,畢業後取得藥師資格者或藥學系畢業後欲進行中藥實習者。 【本課程須全程參與課程,並接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評核及格者,始得領取結業證書。】 ------更多詳細內容請詳見課程簡章------ |
聯絡人: |
推廣教育中心 | 電話04-22054326 | LINE ID:@cce22054326 |
主辦單位: |
推廣教育中心 |
協辦單位: |
藥學院藥學系 |
活動人數: |
100 |
研習活動積分: |
0.0 |
活動認列時數: |
160.0 小時 |
附件: |
藥學系畢業後中藥實習課程簡章.pdf |